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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政黨議長的人事權和共薦權將得到加強

Posted December. 27, 2005 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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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的我們党於26日在國會接連舉行了國會議員、中央委員工作會議和中央委員會會議,向國會提交了黨憲黨規修正案。該修正案的主要內容爲,加強党議長的許可權,並在選舉公職候選人時減少一些基幹黨員的參與比重。

該修正案是緊急執行委員會從10月末開始經過2個月的爭論制定的。修正案同意維持現行的党議長和院內代表“兩強體制”,但規定由党議長對財政委員長、企劃委員長等政務職官員行使人事權,加強了党議長的許可權。

而且還對由党議長擔任議長的常任中央委員會賦予對國會議員和直轄市以及基礎自治團體長的共薦重審要求權,加強了党議長對公職候選人的共薦權。

迄今爲止,只有總統候選人通過國民參與競選選出,而國會議員和直轄市團體長候選人通過基幹黨員競選選拔。但該修正案修改了這一規定,讓國會議員和直轄市團體長候選人也通過國民參與競選選出。

並規定,國民參與競選選舉人群由30%的基幹黨員、20%的普通黨員、50%的普通國民組成。

緊急執行委員會還決定制定防止代繳黨費的規定。代繳黨費問題一直被當作基幹黨員的問題提出。

党議長丁世均當天通過會議致詞說:“我在想,把明年2月18日舉行的全黨大會競選交給中央選舉管理委監督。如果委託給選舉管理委,就可以進行乾淨的競選,事後也不會有問題。”

如果丁世均的這一構想成爲現實,將成爲在中央選舉管理委的管理監督下進行政黨競選的先例。



河泰元 taewon_ha@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