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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工會合法化”再次引發爭議

Posted November. 08, 2005 07:25   

▽承認工會,爭議是限制=李議員稱:“現行的教師工會法把不符合小學、初中教育法的教師排除在外,所以存在平衡性問題。”並表明改正事由稱:“大學教授也屬於工人,所以應該允許成立工會,改善工作條件和提高經濟、社會地位。”

現行的法律條款規定,根據教師聘用者的許可,可以任用工會專職人員,但是修改案將這個條款緩解爲,根據聘用者的同意和團體協定任用工會專職人員。

但修改案的原則是,教授工會也像教師工會一樣,禁止進行政治活動和罷工、怠工等爭議性行爲。

如果修改案得以通過,教授、副教授、助教、專職講師也可以成立工會,還可以針對政府和大學財團簽訂關於工資、工作條件、福利等的團體協定。

▽允許參與政治活動是關鍵=教授工會方面的立場是,教授也是依靠工資生活的人,應該組織性地參與制定大學教育政策。不要求普通工會水準的爭議權,但是要求保障政治活動權利。

教授工會對外協助室室長盧重琦(韓神大學教授)稱:“允許教授個人的政治活動,但是禁止工會層面的政治活動,這本身就是一個矛盾。”

民主勞動党議員段炳浩也與教授工會討論了單獨提出關於保障政治活動等內容的修改案的方案。

▽辦學團體反對=韓國大學法人聯合會稱:“既保障了教授的學術自由,而且在經營學校等方面沒有任何限制,因此與普通工人的勞動基本權不同。”

而且爲了貫徹某種主張而成立工會,就等於是壓力團體,所以離勞動基本權還有很大的距離。

聯合會事務總長宋永植稱:“不能以辦學經營權侵犯教育權,同樣也不能以公共性侵犯經營權。”還指出:“有必要正視因爲教師工會而發生問題的小學、初中、高中教育現場。”

▽教授工會的立場=2001年,教授工會以法外團體形式成立,目前成員有1100名。10月7日,教授工會向勞動部提出了成立工會申請書,但是以違反現行法的理由被返還。

之後教授工會就主張“這是對教育工人的差別對待”,並於同月24日向國家人權委員會提出了請願。



李寅澈 inchul@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