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距離10•26國會議員再選不在籍投票申告還有一天之時,一位元選民家裏的電話響起來了。打電話的是支援一位候選人的熟人,對方問“會不會投票”,而這位選民回答說:“投票當天有別的事情。”
大約過一小時左右之後,這位熟人拿著不在籍投票申告書到家裏親切地說明不在籍投票事項。“在申告書上填寫地址(居民身份登記地點)、住所(可以收郵件的地方)、電話、姓名之後蓋章放入郵箱就可以。送來投票紙之後,用圓珠筆帽在投票紙上進行標記,再放入郵箱一切都完成了。”
面臨10•26再選,完全有可能發生這種事情。根據8月4日修改的《公職選舉法》,軍人、警察公務員之外的普通人只要申請也可以進行不在籍投票。特別是再選爲例,不會像國會選舉時期一樣另準備不在籍投票所,而是可以在家和公司等地接受投票紙進行“住所投票”。
因此,各候選人方面考慮到再選投票率很低的情況,認爲不在籍投票是當選與否的變數,所以開始進行“確保不在籍”競爭。問題是從不在籍申告到投票,省略確認本人的程式,所以可以進行“代理行爲”,而且再次過程中進行舞弊的可能性非常高。
誰都可以很容易就能取得不在籍申告樣本。可以在中央選舉管理委員會網站上下載,也可以在區、市、邑、面事務所,不經過確認本人等複雜手續就可以得到。
對此,各候選人陣容都提出各種有組織性“買票”和“代理投票”的可能性。
參加京畿富川遠美甲地區競選的一位元候選人方面主張:“雖然不能拿出物證,但是許多傳聞稱,進行不在籍申告就給5萬韓元,送來投票紙就再給5萬韓元。”
還有傳聞稱,爲此還對同伴人等支付辛苦費,而且按照附則地區分配不在籍票數。
參加該地區競選的另一位元候選人方面甚至稱:“還可能發生選民不知情的情況下進行投票的事情。”僞造確實不參加投票的選民的不在籍申告書,並將投票紙郵送到“希望的場所”進行代理投票,選舉管理委員會也很難發現這種情況。
中央選舉管理委員會方面雖然稱:“一經發現,將對候選人進行無效處理。而且選民收取5萬韓元之後舉報這種情況,最多就能得到5000萬韓元獎金,所以很難進行舞弊行爲。”但是臉上還是出現了擔心的神色。
11日,中央選舉管理委員會對將進行再選的4個地區的選舉管理委員做出特別指示也是出於這種原因,指示內容是“確認調查選民是否按照自己的意思進行了不在籍申告”。
選舉管理委員會表示,考慮以後進行再選的時候,一段時間內在不在籍投票所進行投票的方案。但是還有觀測認爲,如果在此次再選中,只要揭發一件代理投票在內的舞弊行爲,其後續風波將會非常巨大。
鄭用寬 yongari@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