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意見指出,資訊通訊部爲了促進移動通信企業的競爭,使消費者得到實惠而引進的政策反而加重了消費者的負擔。
據資訊通訊部和SK通信15日向國會科學技術資訊通訊委員會金姬廷議員(大國家黨)提交的資料顯示,資訊通訊部在2002年引導移動通信企業降低手機話費時,爲了不使SK通信過分降低話費,要求取消“網內話費折扣”制度。
網內話費折扣是指,通話雙方同屬一家移動通信公司時,每10秒會給予1韓元的話費折扣。截至2001年,三大移動通信企業都採用了該制度。
資訊通訊部解釋說:“50%的移動電話用戶是SK通信的客戶,因此網內話費折扣制度是對SK通信最爲有利的制度。從公平競爭角度出發,要求其撤銷了此項優惠服務。”
但是,2002年1月SK通信撤銷此項優惠服務後,LG通信也隨之取消了該服務,KTF也大幅減少了享受網內話費折扣的用戶人數。
首當其衝的SK通信取消折扣優惠後,間接意味著上調了話費,KTF和LG通信爲了提高業績也上調了話費。
金姬廷指出:“以今年通話量爲准,從2002年至今,SK通信最低創造了2400億韓元的盈利。這是由於向消費者附加了更多不當話費所致。”
對此,資訊通訊部解釋說:“KTF至今還在針對部分用戶維持網內話費折扣制度,LG通信推出了多種全新的話費折扣制,因此實際上消費者享受到了話費降低帶來的實惠。”
金相勳 sanhkim@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