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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計劃於2008年起徵收“碳稅”

Posted August. 16, 2005 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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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正在推進對大量排放二氧化碳(CO₂)的都市瓦斯、液化石油氣(LPG)和重油等石油製品從2008年起開始徵收“碳稅”的方案。

由於原爲地方稅的房地産註冊稅被編入國稅範圍,韓國國稅廳正在討論直接管理房地産交易申告價格的方案。

據財政經濟部和政府革新地方分權委員會下設機構稅收改革特別委員會15日透露,韓國政府計劃于本月末向盧武鉉總統報告上述內容的《中長期稅收改革研究勞務結果》,並於下月舉行公開聽證會,於12月份最終確定。

○個人稅負增加,企業稅負減少

稅收改革的根本方向是,增加個人的消費稅負擔,減少企業的法人稅負擔。

政府正在討論的方案是,從2008年開始,對油價內含有的交通稅和特別消費稅等現有稅金追加徵收碳稅。

據能源經濟研究院稱,如果引入碳稅,都市瓦斯和重油的價格將分別上漲2.9%和3.7%。

政府還將引入《聯結納稅制度》。《聯結納稅制度》是指,通過合算集團企業內母公司和子公司的淨利潤來制定法人稅。具體的運作方式是,如果母公司的淨利潤爲10億韓元,而子公司的淨損失爲5億韓元,兩個公司合起來的淨利潤就是5億韓元,僅對5億韓元徵收法人稅。這自然而然減輕了企業的法人稅負擔。

○引導申報房地産交易價格

預計,國稅廳可能會選擇對購買房地産時繳納的註冊稅和售出房地産時繳納的轉讓所得稅實施共同管理,確立實際交易價格申報體系的方案。

目前,轉讓稅屬於國稅,註冊稅屬於地方稅,因此國稅廳只能掌握出售者申報的價格,卻無法驗證購買者申報的價格。

稅收研究院研究委員魯英勳稱:“在繳納註冊稅和轉讓稅時,只要逐一對比申告的交易價格,就會消除交易當事人的虛假申告。”

隨著註冊稅成爲國稅,地方自治團體的稅收就會減少,爲保護地自體的稅收,將推進如下方案,新設“地方消費稅”,把一部分附加價值稅移交地自體。



legman@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