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0月13日開始,在被指定爲土地交易許可區域的地區購買土地,根據用途的不同,最長在5年內不允許出售。
另外,在申請土地交易許可時,必須同時提交購買資金籌措計劃。
在全國被指定爲土地交易許可區域的土地面積共達2.0926萬平方公里(約63.3億坪),占南韓土地面積(9.9601萬平方千米,約301.29億坪)的20%以上,因此,此次措施將使土地交易大幅萎縮。
韓國建設交通部10日對上述內容的《國土計劃及有關使用的法律施行令修訂案》進行了立法預告,並宣佈在通過法制處審查等程式後,從10月13日開始實行。
據修訂案,土地交易許可區域的土地轉賣限制期限按土地用途分別有所延長,具體情況是:△農地自取得之日起2年(原爲6個月)△林地從1年延長到3年△發展事業用土地從6個月延長到4年△其他土地從6個月延長到5年。如果違反上述規定,將被判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徵收土地市價30%的罰款。
但是,對10月13日以前購買土地者不適用該修訂案規定。
另外,如果因△移民△參軍△自然災害等原因無法按照許可用途使用土地,可以不按照限制期限進行轉賣。
在住宅用地上建設住宅後銷售時,也可以在限制期限內轉賣。
申請土地購入許可時必須提交的資金籌措計劃資料,會被通報到國稅廳等部門,用於調查是否有逃稅和名義信託等行爲。
黃在成 jsonhng@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