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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 難道要“選擇性地公開”竊聽錄音帶?

[社論] 難道要“選擇性地公開”竊聽錄音帶?

Posted August. 09, 2005 03:07   

盧武鉉總統昨天就274盤竊聽錄音帶處理問題表示:“該公開的公開,不該公開的不公開。”作爲其原因,盧武鉉指出,錄音帶內混裝著犯罪事實、國家歷史上要確認並整理的事案以及要保護的私生活。換句話說,盧武鉉主張“選擇公開”。

盧武鉉總統的發言給推進制訂特別法的開放的我們黨注入了力量。去年,在執政黨內部發生《國家安全法》廢留爭議時,盧武鉉以快刀斬亂麻的方式平息爭議說:“應把《國家安全法》裝入刀鞘,送到博物館。”這次是當時情況的翻版。

但旨在處理竊聽錄音帶的特別法具有違憲因素。專家指出,由民間人士組成的委員會負責檢查竊聽錄音帶,違背了憲法的權力分離原則。而且能否推出排除政治色彩的人選還是疑問。總之,圍繞委員會處理錄音帶問題的爭論有可能引發另一輪政治鬥爭,造成國家混亂和浪費。

盧武鉉總統說,在野黨主張的特檢法“有悖於常識”,我們應等待檢察機關對包括現政府竊聽疑惑在內的竊聽真相調查結果。但檢察機關對2002年大選時大國家黨曝光的竊聽疑惑,進行2年多的調查後,今年4月做出了“沒有嫌疑”的結論。據悉,這是因爲國家情報院沒有積極配合調查。從這一先例看,盧武鉉的發言缺乏說服力。

在過去的2年半裏,盧武鉉總統以改革國情院爲由,進行了“改革任人唯親”人事。而且還指示對國情院歷史問題查明真相。但就竊聽問題,國情院直到最近仍重復表示:“自DJ(金大中)政府後沒有竊聽行爲”。也就是說,在歷史真相調查中,唯獨排除了竊聽問題。

盧武鉉總統是作爲前總統金大中建立的新千年民主黨(開放的我們黨的前身)的候選人,在大選中當選的“DJ政府繼承人”。從這一點看,竊聽問題不是“事不關己的事情”。因此,與其把竊聽問題視爲“前政府的責任”,不如對國家權力的犯罪行爲進行真摯的道歉,並制定能根除竊聽行爲的法律、制度對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