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例1
2000年初,某中央日報一位媒體人士從平時關係親密的國家情報院高層有關人士處得到了“打手機時要注意”的忠告。該有關人士說,國情院引進了可以竊聽手機的新機器。因此,對話時要注意。該媒體人士說:“當時,我感到一陣害怕。”
#事例2
1999年的某一天,大國家党高層官員助理A某在國會議員會館辦公室爲打電話提起電話時,嚇了一跳。因爲,從電話中傳來自己在前一天與外界人士通話的內容錄音。
A某說:“情報機關錄音的對話內容有可能因技術失誤,通過電話機而泄漏。”
5日,通過國情院的發表,暴露出在金大中(DJ)政府時期也進行非法竊聽、監聽及竊聽手機的事實。那麽,究竟對誰進行非法竊聽、監聽,得到的情報又如何使用?
▽竊聽物件是誰,情報如何使用=國情院表示,由於相對於歷屆政府,其竊聽物件和規模小,相關資料均已銷毀,再加上有關負責人拒絕提供情況,無法瞭解具體的內容和物件。
但從上面提供的兩個事例中可以看出,金大中政府很有可能對重要政治家、對政權持有批評立場的主要媒體人士、高層官員進行了廣範圍的竊聽、監聽。
國情院院長金升圭也於當天表示:“在擔任法務部長官時,我曾擔心被竊聽。”
有人說,當時,有可能就竊聽、監聽物件製作了“黑名單”。
國情院發表說,直到2002年3月進行了竊聽。從這一點看,很有可能對當時各党大選候選人也進行了竊聽、監聽。從情報機關的立場看,大選發展方向無疑是最關心的問題。
但國情院否認說:“在國民政府時期沒有對朝野候選人進行監聽。”
預計通過非法竊聽、監聽獲得的情報也報告給了極少數權力核心人士。
據悉,實權人士作爲“恐嚇手段”,使用了竊聽資料。他們對具有權力批評傾向的媒體人士說:“我們知道一切。”雖然作爲壓迫在野黨的手段使用的可能性很大,但尚未得到確定。
有迹象表明,竊聽資料還被用於權力內部鬥爭。政界一位有關人士說:“在權魯甲、韓和甲之間出現矛盾時,因國情院一位次長級人士表示,對青瓦台周圍人士和金泳三親信進行竊聽、監聽而引發了問題。”
▽是否向金大中報告=國情院就金大中是否知道非法竊聽事實及是否進行了報告問題表示:“金大中總統明確指示,停止非法竊聽行爲。所以沒有向上級報告。”
金大中的秘書官崔敬煥當天表示:“(金大中)是前中央情報部和國家安全企劃部的最大受害者。因此,他指示歷屆國情院長取消竊聽、政治檢查、監視工作及拷問。直到退休爲止,他一直強調這一點。金大中總統從沒有接到關於任何非法活動的報告。”
前院長辛建當天在接受記者的電話採訪時說:“根據金大中的指示,停止了非法竊聽。在擔任第1次長時也沒有接到關於非法竊聽的任何情報。”
但有人指出,很難相信作爲權力機關的首長和最高權力者,對國情院非法搜集情報活動毫不知情。
鄭用寬 yongari@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