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資料顯示,1990年後,韓國的財産相關稅金增長速度在30個經合組織(OECD)成員國中名列第2,英國名列第1。
在經合組織成員國中,韓國是財産相關稅占總稅收比重最高的國家。
據韓國徵稅研究院20日表示,2002年,韓國的財産相關稅金占國內生産總值(GDP)的百分比爲3.1%,這與1990年(2.5%)相比增長了0.6個百分點,與2000年(2.9%)相比增長了0.2個百分點。此外,這一資料相當於1980年(1.4%)的2.2倍。
財産相關稅中包括財産稅、擁有稅和註冊稅、繼承稅和贈與稅等房地産相關稅和證券交易稅、城市規劃稅、公共設施稅等共22項稅目。
各經和組織成員國財産相關稅額與GDP的平均百分比從1980年平均1.6%上漲至1990年的1.9%後,2000年(2.0%)和2002年(1.9%)沒有出現明顯變化。
90年代後,財産相關稅金漲幅最快的國家是英國。從1990年的2.9%漲到到了2002年的4.3%,上漲了1.4個百分點。法國從1990年的2.7%上漲到了2002年的3.3%,漲幅達0.6個百分點,與韓國持平。
另外,美國(3.0%→3.2%)和澳大利亞(2.6%→2.8%)的漲幅分別達到0.2個百分點的漲幅。日本在1990年和2002年都是2.8%,未出現任何變化。
韓國的財産相關稅額占總徵稅的12.7%,在所有成員國中名列榜首。
徵稅研究院負責人表示:“90年代後財産稅比重居高不下的原因可能是,隨著住宅需求增長,以擁有稅和註冊稅等交易稅爲中心的房地産相關稅金出現了大幅上漲。”
對此,財政經濟部介紹說:“經合組織統計的財産相關稅額不僅僅包括房地産稅額,其中還包括證券交易稅等稅目。因此,僅以該統計資料爲依據對房地産稅金水平進行國際性比較有些牽強。”
申致泳 higgledy@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