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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公職者因自己心虛而被敲詐

Posted June. 11, 2005 0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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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科長先生吧。我就開門見山地告訴您吧。我們拍下了幾天前科長先生和一名女性進旅館的照片。在公開照片把事情鬧大之前,您就用200萬韓元破財消災吧。”

上月13日上午,大田某區廳的A科長接到了一通電話。對方並沒有提出具體的時間和地點,感覺好像是“我知道你在上個夏天做的事情”一樣。

但是A科長在“不許問的脅迫”之下,突然變得非常溫順,並說:“我會直接彙給你的,把賬號告訴我。”

脅迫者是因用同樣的手段而犯罪服刑之後,於2003年8月被釋放的金某(49歲)。他從去年1月開始,在全國電話號碼簿官公署網站上將所看到的機關的幹部隨意地記錄下來,然後打電話勒索,共有53人受害,平均每人被勒索100萬∼500萬韓元,金某共獲得了1.3億韓元錢款。

據警方調查發現,金某根本沒有拍下所謂見不得人的照片,只是隨意撥打了脅迫電話。進行通訊記錄調查,結果發現,僅在過去的3個月裏(記錄保管部分),他用2部手機向官公署撥打了1000多次電話。

如果公務員強硬應對,他就會直接挂斷電話,而如果發現一點點弱點,就會緊緊咬住不放,而在拿到錢之後,會打電話告知對方說:“磁帶已經毀掉了,你可以安心了。”

他主要是將政府機關和自治團體的公務員當作目標,還有1名警察也被確認支付了錢。對此,警方的相關人士表示:“相關的警官得到了一位元接到脅迫電話的團體長的舉報,並作爲調查誘餌支付了錢款,但由於該團體長又要求停止調查,因而中途放棄。”

據調查,在目前的支付錢款者中,最高位職是1名自治團體長和書記官(4級),還包括自治團體下屬的農產品批發市場的所長和農業基礎公社所長、地區所長、邑長等。

金某在警方調查時稱:“部分公務員在不知道他的名字,也沒有揭露具體事實的情況下,就意外地輕易得了手。”

警方以違反暴力行爲等處罰相關的法律的嫌疑,於10日對金某申請了拘捕令。



池明勳 mhjee@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