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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鍾彬:採用辯訴交易制或可同意改刑訴法

金鍾彬:採用辯訴交易制或可同意改刑訴法

Posted April. 29, 2005 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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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日,檢察總長金鍾彬表示:“不是無條件反對司法改革促進委員會的刑事訴訟法修訂案。要制訂完善措施,以便嫌疑犯在被調查過程中進行坦白就適當減輕處罰,或嫌疑犯在法庭推翻在檢察機關作出的口供就予以重罰。”

金鍾彬的上述發言可以解釋爲,如果引進辯訴交易(Plea Bargaining,有罪協商制度)和新設妨礙司法罪等完善措施,即便韓國總統直轄的司法制度改革促進委員會(司改委,聯合委員長兼國務總理李海瓚,律師韓勝憲)向不承認檢方調查書證據能力的方向推進刑訴法修改方案,檢察機關也可以接受。

但是,金鍾彬說:“這不意味著有條件地接受司改處委的提案,有必要進一步深入討論。”

另一方面,面對司改委推進修改刑事訴訟法,一線檢察員舉行檢察員會議等檢察機關的抗議逐漸趨向組織化。



jin0619@donga.com bae2150@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