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川航空公社涉嫌在選定維修機場交通系統服務提供商的過程中,對特定企業提供特別優惠。
11日,民主黨議員李洛淵表示,在對建設交通部提供的有關仁川航空公社監督(3月9,10日)材料進行調查的結果,發現了上述情況。
據李洛淵透露,去年12月,仁川航空公社在對參加投標的G、H、J公司中提出最低價格的G公司進行的資質審查中,把沒有經營過信用卡費用核算方式的該企業作爲有經營業績處理。
資質審查標準中規定,必須具備經營信用卡結算方式,具備與信用卡結算代理企業(VAN)有業務關係,並有對相關資訊進行傳遞的功能。
雖然G公司的業績證明書中寫明“目前沒有使用可處理信用卡的系統或信用卡結算方式”,但是航空公社還是在信用卡處理業績專案中給了2分。
同時,G公司提交的《任務執行計劃書》中沒有對作爲核心業務的“定期乘機券發行業務”的有關內容,按規定應該進行減分,但是航空公社沒有進行減分。
G公司在今年1月末與仁川航空公社簽訂了勞務合同。
李洛淵提出質疑表示:“雖然G公司得到了86.31的綜合分數,但是如果按照規定執行減去2分,會因未達到審查標準(85分)而在競標中淘汰出局。”
對於上述疑惑,航空公社負責人表示:“G公司從2002年1月開始就對韓國道路公社的信用卡處理軟體程式進行維護管理,因此G公司沒有任何問題。定期乘機券的發行業務比重過小,因此沒有對其進行減分。”
該負責人同時表示:“在競標中落選的公司正在進行訴訟,因此這些問題屬於需要在判決中解決的問題。”
但是建設交通部表示:“在對航空公社競標過程中出現的問題進行監察後,將對有關人士進行查處。”
黃泰勳 beetlez@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