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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公平委下月開始實行舉報獎金制

Posted March. 29, 2005 23:28   

下月開始,凡舉報通過串通擡高價格的經營公司,舉報者可得到最高10億韓元的獎金。

另外,舉報無正當理由的情況下退貨或強行要求進駐業主進行折扣活動的百貨店、折價店、家庭購物公司,也可得到最高3000萬韓元的獎金。

公平委還決定,舉報那些提供過多贈品和免費贈報紙的報社,會將對舉報者獎賞500萬韓元。

業內人士指出,獎金額度是公平委根據違規程度和證據水平計算得出的,因此判斷過程極有可能過分傾向於主觀性。

▽舉報獎金制怎樣運作?=根據公平委29日發表的《對舉報違反公平交易法行爲者提供獎金規定》,公平委將從下月1日開始對出示4 以下5種行爲相關證據材料的舉報者支付獎金:不當聯合行爲、不當支援行爲、違反大規模零售店業規定的行爲、違反售報規定的行爲、經營團體禁止行爲等。

公平委在判定違反法律與否後,將對舉報者提供獎金,如有多名舉報者共同舉報,最先提供以上材料的舉報者將得到獎金。

首先,根據徵收罰款、糾正命令、警告等公平委的制裁措施標準計算基本獎金額後,將舉報者提供的證據分爲上、中、下三個等級,以此爲標準分別支付基本獎金額的80∼100%、60∼80%、40∼60%。

獎金封頂金額爲:非正當聯合行爲最高10億韓元,非正當支援行爲最高1億韓元,違反大規模零售店規定的行爲最高3000萬韓元,經營團體禁止行爲最高2500萬韓元等。

舉報違反售報規定行爲的獎金額爲:總社支援分社行爲最高3000萬韓元,違反法律金額客觀産生的贈品及免費贈報、強行投報行爲最高500萬韓元。

▽有無問題點=雖然公平委說明說,出臺“舉報獎金制度”是爲了揭露秘密違反公平交易法的行爲,但專家指出其中存在很多問題。

首先,公平委根據違反程度和證據掌握程度支付獎金,因此明顯存在主觀判斷的餘地。

例如,針對報紙贈品和提供免費報紙行爲,公平委在算定年購讀率超過20%的違反金額後,根據制裁程度和證據掌握程度支付5倍∼50倍的獎金。

另外,由於決定採納通過盜竊、偷聽等非法行爲得到的證據,因此獎金制度有可能助長違法行爲。

公平委負責人表示:“獲取證據的過程中出現的非法行爲需要法院作出判斷,這與公平委的獎金沒有關係。但是如果發現有非法行爲,我們會重新進行討論。”



申致泳 higgledy@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