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總長宋光洙在21日就政治圈設立公職腐敗調查處(公調處)的動向表示:“公務員的腐敗問題並不是增加機構就能解決的。”明確表明了反對設立公調處的立場。
將於下月2日卸任的宋光洙在當天舉行的記者招待會上表示:“公調處是借鑒了東南亞部分國家的制度,在這些國家或者沒有檢察機關,或者有也不負責對此類案件的調查。”
他接著表示:“現在的公調處設立案和(盧武鉉總統的)大選承諾有所不同,其中還包含著對權力機關的牽制因素,因此著實感到突然和困惑。”
按照目前被擱置在國會法制司法委員會的公調處設立案中的解釋,公調處是專門負責調查次官級以上高級公務員和國會議員、自治團體負責人、審判員、檢察官等的腐敗行爲的機構,該法案有可能在4月臨時國會上被處理。
宋光洙表示:“公務員的腐敗現象,是數十年的政治、社會、文化背景的綜合作用的結果。”並稱:“雖然政治圈是出於好意而希望推進公調處的設立,但這仍難免有‘削弱檢察機關權力’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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