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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橋25.7坪以下公寓銷售價有望被敲定在每坪840萬~950萬韓元

板橋25.7坪以下公寓銷售價有望被敲定在每坪840萬~950萬韓元

Posted March. 08, 2005 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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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適用于建立在公共宅地的佔用面積爲25.7坪以下的公寓的標準建築費被定爲每坪339.2萬韓元∼366.4萬韓元。

因此,預計京畿城南市板橋新城市的25.7坪以下公寓的每坪售價有望被敲定爲840萬∼950萬韓元。

建設交通部8日宣佈,隨著從9日開始實施公寓售價上限制和公寓用地債券投標制的執行,確定了公寓標準建築費和國民住宅債券的發行條件等。

建交部把在公共宅地上出讓的25.7坪以下公寓的工程費、設計監理費、附帶費用等標準建築費,按照建築方式定爲每坪339.2萬∼366.4萬韓元。

如果加上地下停車場設置費用和施工保證及出讓保證手續費等其他費用,實際適用的標準建築費將增長到396.2萬∼423.4萬韓元。

公共宅地是指,韓國土地公社或地方自治團體規劃供應的宅地。

因此,將於今年11月開始出售的板橋新城市25.7坪以下公寓的每坪售價預計會定在最低839.4萬韓元(容積率爲200%)到最高950萬韓元(容積率爲150%)的水平線上。容積率是指占地面積和建築面積的比率。

建交部還決定對在公共宅地出售的公寓,不論面積,都要求義務性地公開以下5個專案的內容:△宅地費△工程費△設計監理費△附帶費用△加算費用。但,對於被建在由民間規劃宅地上的公寓,該規定只適用於25.7坪以下的公寓。

建交部把在出售超過25.7坪的中大型公寓用宅地時所發行的“第3種國民住宅債券”的發行條件決定爲了10年期滿,無利息。如果按照目前的利息(國庫債10年貨爲4.79%)來計算,該債券的折價率是37%左右。

這意味著住宅建設企業把用1億韓元購買的第3種國民住宅債券折價出售,就可以得到6300萬韓元,建設企業的成本負擔將相應地增加。



黃在成 jsonhng@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