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公職者的財産申報方式將從僅申報變動金額轉變爲變動金額和總額都申報。
而且爲使國民對財産形成及變動情況一目了然,將採取把土地、建築物、現金等財産和金融貸款、租賃擔保金等負債逐一羅列的借貸對照表方式。
行政自治部6日表示,將制定包含以上內容的公職者財産申報修正案,修改相關法規後,從明年開始正式實行。
據修正案顯示,財産申報標準日將從12月31日改爲3月31日。
▽申報透明化、簡單化=修正案規定,財産申報物件按照土地、建築物、現金等專案申報財産變動金額和總額。一言以蔽之,就是使各項目的財産增減額、資金來源及用處一目了然。
這一財産申報方式不僅適用於公職者本人,對戀人、一起生活的直系親屬也適用。
另外,申報物件公職者的財産申報及解釋方式將變得簡便。
現行的方式是,即使是1000韓元的賬戶餘額,也要具備證明文件,才能申報。但從明年起,對房地産、金融資産、股票等,只要簡單地記錄變動金額即可。
▽修正案的弊端=雖然因財産申報方式更加具體化,可輕易瞭解公職者的財産變動情況,但這僅限於申報期間(普通1年),對之前的財産形成過程仍然一無所知。
而且與房地産、金融資産、股票等不同,債權和債務不能通過電腦網路查出,因此,仍存在虛假申報的可能性。
河宗大 orionha@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