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近日得出的結論,孫子比結了婚的女兒先得到獨立功臣遺屬年金的做法存在男女不平等問題。
婦女部男女差別改善委員會25日表示,決定“獨立功臣遺屬年金發放順序”的條款中存在男女不平等因素,並向國家保勳處提出了修正相關法的條款的要求。
在遺屬年金發放順序上,如果結婚的女兒和孫女、兒子及孫子被規定爲平等待遇,此前一直得到了年金實惠的男性後代的領取資格將被剝奪,因此預計將引發男性的強烈抗議。
男女差別改善委員會最近召開了會議,並表示金某(77歲、女)是獨立功臣的父親的唯一的後代,但現在年金卻由父親的長孫來領取,對於去年9月申請修正的事件,最終確定爲男女不平等對待。
就現行獨立功臣待遇相關的法律規定遺屬年金發放順序是“按照配偶和子女、孫子孫女的順位發放,但是如果入籍到別家的人將被排在發放物件之外。”
對此,國家報勳處補償發放科(音譯)科長李龍源表示:“民法上的繼承規定中也沒有區別男女,因此預定要推進法律修正。”
李龍源補充道:“但是這樣的話,在領取遺屬年金的4500人中,按照現行法律比女兒或孫女優先獲得年金的兒子或孫子的資格將被剝奪,因此預計將引發光復會等相關團體的抗議。”
金眞敬 kjk9@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