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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租用公寓的居民將無家可歸

Posted December. 23, 2004 23:18   

“爲了確保無住宅居民的居住穩定性,將動員年金和基金繼續擴大租賃住宅的供應”這是政府住宅政策中的專案。但目前全國各地卻陸續出現了租用住宅的居民連保證金都沒有拿到就被房主趕出門的事件。這是因爲,開始建設民間租賃公寓的建設企業因受到房地産景氣停滯的影響,紛紛面臨破産後,租賃用公寓便淪落爲抵債競賣品。

據某房地産資訊公司調查,今年整個公寓園區被競賣的民間租賃公寓就達1.5萬多戶。據全國租賃公寓聯盟推測,破産的租賃公寓多達40萬戶。如果租賃公寓被競賣成功,租房者就得無條件搬出,同時也許還將損失個人財産中的部分保證金。

政府如果沒有特別的理由,就應確保房地産出售和轉讓順利進行,以便保護受損居民的利益。政府還有必要採取相關制度,由政府買進租賃住宅,用作國民租賃住宅。雖說因預算不足政府也面臨了相當大的困難,但既然曾表示爲了重建租賃住宅不惜投入年金和基金,還有什麽可以狡辯的理由?目前國民面臨的是租用的住房都要讓出來的局面,即使再擴大租賃住宅的供給,對國民來說又有什麽幫助作用?

政府曾以穩定國民居住問題並解除貧富差距爲由,出臺了冷凍房地産市場的政策。但結果受到最大傷害與痛苦的並不是江南區的富裕階層,而是租用房屋的國民和沒有穩定工作的建築工人。

政府於昨日決定,將全國11個地區從住宅投機地區的名單中刪除,並推遲實行實際交易價格申報制。但是光靠這種微不足道的措施很難拯救房地産景氣。政府應在不刺激投機的前提下拿出補充完善政策,以拯救房地産景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