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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監查院應認真對總統直屬諮詢委和NSC進行監查

[社論]監查院應認真對總統直屬諮詢委和NSC進行監查

Posted December. 06, 2004 2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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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查院即將對總統直屬諮詢機構以及國家安全保障會議(NSC)展開特別監查。此次監查是根據國會的要求進行的,在本屆政府就任以來尚屬首次。有人稱諮詢委員會是“委員會共和國”,可見諮詢委員會的規模和職能範圍變得異常強大。從這一點來看,早就應該對諮詢委員會展開全面的監查。

特別監查的物件分別爲政策企劃、東北亞時代、可持續發展、教育革新、調整貧富差距、老齡化及未來社會、光州文化中心城市建立委員會等7個諮詢委員會,占全部(共22個)諮詢委員會的三分之一。這一結果很難讓人接受。任何一個機構和委員會如果挪用國家公款,將受到監查院的監查。雖說是國會提出的要求,但這一解釋未免太過牽強。一直以來,總統諮詢委員會扮演的是“內閣中的內閣”角色,因此理應對全體諮詢委員會進行監查。

監查院雖稱:“將集中監查支付人工費用的情況”,這也是很難令人接受的一點。國民希望瞭解更爲根本性的內容。自從現任政府上臺以來,總統諮詢委的數量爲何增至2倍之多?這麽多的諮詢委果真有其存在的意義?國民希望監查院對此如實做出回答。

官僚社會對總統諮詢委的不滿既深且大。對於國家政策,在“方針”的名義下都由諮詢委制定,因而相關政府部門甚至自嘲說“政府部門淪爲單純的執行機關”。也有不少人對職能重復、責任不明確、浪費國家預算等問題表示憂慮。圍繞NSC的政策決定過程以及運營形式的爭議更是接連不斷。NSC剛剛成立時只有10幾名工作人員,目前已增至70多人,但不知是否起到了作爲外交安保政策聯合機關應有的作用。

監查院展開的此次監查不能單純地局限於人工費用問題。事實上會計監查和職務監查只能說是“硬幣的正反面”。在調查資金的過程中,有時會計監查會成爲職務監查,而職務監查又會成爲政策監查。監查院應基於信念和勇氣,徹查所有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