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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公會“取消罷工”

Posted November. 17, 2004 22:59   

17日,全國公務員工會(簡稱全公會)決定暫時取消總罷工,並於26日在民主勞總的總罷工鬥爭日再次舉行總罷工。

全公會當天表示,“現場罷工已於16日實質性地告一段落,目前在漢城舉行奇襲集會的1000多人也開始出現疲憊情況。考慮到這種情況,公務員工會決定加快在現場的組織化事業,並在民主勞總舉行總罷工和韓國勞總進行全力鬥爭的時候再次舉行總罷工。”

行政自治部與各地方自治團體決定,與全公會取消罷工無關,繼續推進對參加罷工者的懲戒。

行政自治部表示,各地方自治團體當天就此次罷工所統計的罷免及解聘等嚴懲物件包括中央部門的6名公務員在內共計2488人,而且已經開始對其中的1062人辦理懲戒手續。

行政自治部表示,“由於各地方自治團體對參加罷工人員正在進行最後確認,所以嚴懲物件人數有可能減少或增加。”

目前正在辦理懲戒手續的公務員最多的地方是江原原州市,正在對395人辦理懲戒手續。

行政自治部計劃,僅限於在罷工當天15日正常上班時間上午9時以後上班的公務員中,遲到的理由屬於△被阻止上班△交通問題△其他不可避免的正常參考理由等從客觀上能夠證明的理由,在懲戒審議過程中可以認爲屬於正常。

但是民主勞動黨出身的蔚山北區廳長李象范當天表示,“行政自治部對罷工參與者的懲戒方針嚴重侵害了地方自治團體。將不會採納行政自治部的懲戒方針。”

李象范強調說,“行政自治部制定懲戒物件和懲戒水平後下達方針的做法侵犯了《地方公務員法》明確規定的地方自治團體長的固有權利。”

另外,警方表示,當天還逮捕了已簽發逮捕令的全公會政策企劃局局長姜某(38歲)等5人,截至目前,在已簽發逮捕令的55名工會會員中,已經逮捕了19人,其中3人已被拘留。

警方負責人表示,“與取消罷工無關,對正在進行調查的事情,將下達到警方接受調查的要求書並展開逮捕行動,此外對已經逮捕的186人的調查也將依照法律和原則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