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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決定不公開5·18軍作戰日誌和戰鬥詳報

Posted November. 12, 2004 22:41   

漢城中央地方檢察院12日宣佈,對於要求公開12·12軍事政變和5·18光州民主化運動的調查記錄的大法院的判決,決定對5·18民主化運動當時鎮壓軍中大隊長以下的名字不予以公開,而死亡者等受害者的名單將全部公開。

檢察當局決定在9萬多頁的公開物件事件記錄中,對5·18民主化運動相關的6萬多頁的紀錄等共約7萬多頁(76.4%)的內容進行公開。

5·18民主化運動相關受害者團體等一直要求公開的當時軍部隊作戰日誌和戰鬥詳報被排除在了公開物件之外。

檢察當局按照大法院9月23日的判決——“對事件記錄全部不公開屬於違法”,一直進行著區分公開物件記錄的工作。

▽被公開的記錄:和兩個事件相關的起訴告發人、嫌疑人、被告人、參考人等調查物件者的姓名將被公開。對因5·18民主化運動而死亡的人等被害者也決定全部進行公開。

參加5·18民主化運動鎮壓作戰的軍人中,聯隊長(大領)以上人員的名字也將被公開。鎮壓軍部隊將公開到中隊單位爲止。

和12·12軍事政變相關的叛亂軍指揮部和直接接受指揮部指揮的人員名單也將被公開,但是得到間接指揮的人因被分類爲單純參加者而決定不予以公開。

▽不被公開的記錄:檢察當局稱,5·18民主化運動相關的鎮壓作戰當時的發炮命令者也不在調查記錄之中。

12·12軍事政變當時,青瓦台和國務總理公館的內部狀況,警護業務分掌等內容因被分類爲“有危害國家利益的憂慮的資訊”,而決定不予以公開。被附加在12·12軍事政變和5·18民主化運動調查記錄上的參考資料也被排除在公開物件之外。

10·26事件和金大中內亂陰謀謀議事件、戒嚴法令公佈違法事件、全鬥煥內亂被告發事件等更換了現代史趨向的重大事件記錄都作爲“參考資料”附在檢察當局的調查記錄上。

▽“核心被漏掉”而引起抗議:請求公開記錄的“12·12, 5·18事件記錄驗證委員會”的委員張鄭東年表示:“只有公開軍隊的作戰日誌或戰鬥詳報,才能得知發炮命令者和犧牲者的人數。”並稱:“將提出異議申請。”

漢城中央地方檢察院第1次長金秀敏表示:“在反映事件記錄相關機關的意見後制定了公開物件,絕對沒有隱瞞事實的意圖。”



黃軫映 buddy@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