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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離婚而分割財産時有望被免除所得稅

Posted October. 06, 2004 21:29   

執政黨將向國會提交地方稅法修正案。其主要內容爲,夫妻因離婚而分割財産時免除所得稅,註冊稅則大幅降低到0.3%。

開放的我們党的議員鄭成湖(京畿東豆川-揚州)於6日透露道,和女性團體等進行最後調整後,將於7日或8日把包含上述內容的地方稅法修正案在國會提出。

按照現行法律,把丈夫名下的財産分割給妻子時,需要繳納2%的所得稅和1.5%的註冊稅。

假如把市價爲3億韓元的公寓從丈夫的名義轉到妻子名下時,按照現行法律需要交納600萬韓元的所得稅和450萬韓元的註冊稅等共1050萬韓元的稅金。但是按照修改案,只需交納90萬韓元的註冊稅。

在17屆議會選舉時,開放的我們黨、大國家党、民主勞動黨、新千年民主黨作爲選舉承諾提出了《夫婦共同財産制》,該稅法的修正案可以說是引入《夫婦共同財産制》的事前準備措施。

夫妻共同財産稅制是指,對於男女雙方在結婚後獲得的財産,不論雙方對財産的積累做出的貢獻或多或少,擁有同等的擁有權利(共同所有),任何一方都有權管理和處理共同財産。

目前,還沒有一項法律規定離婚夫妻如何分配財産。按照目前爲止的判例,夫妻通過離婚訴訟辦理離婚時,全職主婦和就業主婦能得到的財産分別爲全部財産的30%和50%。



jin0619@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