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消息人士30日透露,就如何處理持兇器或以暴力行爲闖入韓國駐華大使館的逃北者一事,政府正在制定以保證逃北者留在韓國爲條件移交給中國政府的方案。
我國政府向中方提出的要求是,中國當局“結束有關調查和司法處理後,保證逃北者進入韓國。”
這是對中國政府提出的要求的一種妥協方式。中國政府曾要求,將逃北者持兇器以暴力行爲企圖闖入駐北京外國公館的行爲規定爲“一種恐怖行爲”,並將他們“無條件定罪”(本報曾於9月14日版A2面報道過此內容)。
當天,政府一位負責人稱:“政府最近將涉案的逃北者有條件地移交方案提交給了中國政府,兩國正在就此事進行協商。”還稱:“雖然政府的原則是收容所有的逃北者,但並不意味著容忍一切非法暴力行爲。”
中國當局以上月10日持兇器闖入韓國駐華大使館的逃北者和6月份持假手雷進入中國的另外2名逃北者均違反中國《刑法》爲由,強烈要求韓國政府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
但由於逃北者支援團體反駁稱:“逃北者爲了闖入大使館持兇器或施以暴力行爲是爲了得到自由,所以應該與一般的違反刑法行爲區分開。”因此,此事還將引起爭論。
夫亨權 bookum90@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