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明年初開始適用轉讓價上限制公寓的轉讓權買賣將被禁止。另外,即使入住公寓後一定期限內也不能對公寓轉讓權進行買賣。
據1日建設交通部透露,開放的我們党於上月31日向國會提交了主要內容爲“對在公共宅地中出售的使用面積25.7坪以下的住宅,採用原價連動制方式的轉讓價上限制”的住宅法修改案。
該法案中還指出,從公共宅地出售的使用面積小於25.7坪的中小型公寓要公開宅地費、工程費、設計監理費以及附加費用等轉讓原價上的主要專案。
轉讓價上限制是政府考慮到宅地費、建築費等公寓原價後規定轉讓上限制的方案,預計最晚于明年3月份開始實施。預計京畿城南市板橋新城市和華城市以及洞灘新城市的第二期公寓將適用該方案。
建設交通部計劃對適用轉讓價上限制的公寓禁止對轉讓權進行買賣,並於入住後一定期限(例如3~5年)內不得再次出售該公寓。
另外,爲了防止過熱的訂購熱潮,將公寓預定優先權首先提供給無住房者和很早就預定登記的人的方案也正在協商之中。
建設交通部住宅政策科長朴庠禹稱:“如果適用原價連動制,由於轉讓價格比市價低20~30%,有可能造成投機活動集中的現象,爲了提前避免上述可能性,有必要制定禁止買賣轉讓權,禁止一定期限內再出售轉讓權,預定資格限制等有效防止措施。”
金光賢 kkh@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