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明年開始,如果消費者在因劣質食品問題與食品企業打官司中勝訴,沒有提出訴訟的其他受害者也可以獲得賠償。
在22日舉行的國務會議上,國務調整室向盧武鉉總統彙報了以上述內容爲主旨的引進“劣質食品集體訴訟制”的方針。這是除了證券領域之外首次引進集體訴訟制。
國務調整室長韓悳洙在當天舉行的記者招待會上表示:“如果像學校食堂那樣集體中毒,只要有一個人提出訴訟並勝訴,其他的人也可以獲得補償。我們將於7月份制定食品安全基本法,並於9月份提交給國會進行表決。”
國務調整室的提出的這個方案不僅適用於學校、醫院、企業等集體食堂,而且適用于速食店等普通企業。
國務調整室食品安全特別工作組的張相鎮(音譯)科長表示:“如果要集體獲得賠償,就必須有因劣質食品受到傷害的因果關係,其物件不僅包括集體食堂,還包括普通的營業店。”
如果正式實行因劣質食品造成的集體訴訟,各食品公司將把重點放在食品安全上。但是,如果訴訟泛濫,有可能造成食品企業大規模破産。因此,在制定法律的過程中,將出現不少爭議。
政府還決定,如果沒有衛生許可證的企業或劣質食品製造企業銷售3000萬韓元以上的産品或對消費者的健康造成重大危害,將引入刑法下限制,對於銷售劣質食品獲得的利潤,沒收的金額將是不當利潤的2倍。
如果受害者提出訴訟並勝訴,沒有提出訴訟的人只要證明有因果關係,也可以獲得賠償。美國等發達國家已經引入了這種制度。
崔永海 yhchoi65@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