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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戶家庭中有3戶“收支虧損”

Posted June. 08, 2004 21:54   

據調查,在國內10戶家庭中,有3戶家庭的可支配收入低於消費支出,出現了“家庭收支虧損”現象。可支配收入是指,在總收入中減去稅金、年金交納額等非消費支出後,個人能夠自由支配的收入。

8日,據統計廳發表的2004年第1季度(1~3月)家庭收支動向,總家庭數中31.9%的家庭消費支出高於可支配收入。

對此,統計廳解釋說:“如果考慮到利用年金和資産收入生活的階層比較多,則實際上出現‘生計赤字結構’的家庭占總家庭數的15%左右。”

據調查,每戶家庭的月平均收入爲277.72萬韓元,與去年同期(260.16萬韓元)相比增加了6.8%,但由於教育費(17.6%)、稅金(13.5%)等支出增加了9.8%,導致家庭收支惡化。

另外,因經濟蕭條,低收入家庭的生活水平急劇惡化,導致收入最下線20%階層的月平均盈利額(可支配收入減去消費支出)達到了負45.09萬韓元,與去年同期(負38.17萬韓元)相比急劇惡化。

另外,收入次下線20%階層到去年第1季度爲止,出現了月平均5300韓元的盈利,但是今年第1季度出現了負2.95萬韓元的虧損。

另外,以城市勞動者家庭爲例,最上線20%階層和最下線20%階層的收入相差5.70倍,按季度,自2001年第1季度(5.76)後3年來達到了最高值。



孔鍾植 kong@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