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檢察廳中央調查部(部長安大熙)21日表示,我們決定,對盧武鉉總統和大國家党前總裁李會昌進行不立案處理。安大熙當天公佈了從2003年8月末以調查SK秘密資金爲開端展開的爲期9個月的非法總統選舉資金案最後調查結果。安大熙表示:“沒有證據能證明,盧武鉉總統和李會昌親自參與了募集總統選舉資金的過程。”
檢察機關就三星集團向政界提供360億韓元政治資金事件,對三星集團總裁李健熙沒有進行立案處理,但不拘留起訴了結構調整本部長李鶴洙。
檢察機關還發表了企業調查原則。該原則的內容爲,如果今後掌握有産企業會計作假以及募集秘密資金等企業不正之風事件的線索,將進行嚴格的調查。
檢察機關還起訴了8名大國家党議員。這些議員涉嫌在2002年舉行總統選舉前加入大國家黨,並收受了2億韓元左右的非法政治資金。
同時,檢察機關決定,馬上不拘留起訴大國家党議員嚴虎聲。嚴虎聲涉嫌把在總統選舉時中央党支援的非法政治資金和數千萬韓元的贊助金用於個人用途,並在市議員共薦過程中收受了金錢。
檢察機關還確認,盧武鉉總統的親信安熙正把在2002年6月和11月從三星集團收受的30億韓元中的15億韓元債券,通過昌新纖維公司總裁姜錦遠把其中的10億韓元債券兌現成現金,用於償還礦泉水公司長壽泉的債務。因此,檢察機關對安熙正進行了追加起訴。
雖然檢察機關發現了盧武鉉總統就從一些企業收受資金事件,事後聽取報告的事實,但舉出“總統不是刑事追究物件”的法律條款,沒有對其採取法律措施。
而且檢察機關還發現,李會昌曾指示把總統選舉資金剩餘的154億韓元三星債券妥善保管,但檢察機關考慮到李會昌沒有利用該資金謀取利潤並返還了債券,而且其親信徐廷友律師已受到處罰的情況,決定不處罰李會昌。
檢察機關通過調查發現,三星集團於2000~2002年在私債市場購買了800多億韓元的債券,但除向政界提供的302億韓元債券以外,剩餘的500億韓元債券不知去向。
檢察機關就該債券的來源表示:“三星集團方面主張,這些債券是李健熙總裁的個人資産,我們沒有找到推翻該主張的證據。”
檢察機關取消了對長期滯留在美國的韓化集團總裁金升淵的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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