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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屆議會選舉當選無效訴訟達7件

Posted May. 16, 2004 22:15   

16日,大法院就第17屆議會選舉表示,截止到受理選舉無效和當選無效訴訟的最後期限15日,共受理了7件訴訟。這與第16屆議會選舉的28件和第15屆議會選舉的9件相比大幅減少。

《選舉法》規定,有關當選的訴訟必須在當選議員決定之日起30天內提起訴訟。

提起訴訟的當事人是朴基億(開放的我們黨,忠南唐津)、李性憲(大國家党,漢城西大門甲)、洪文鍾(大國家黨,京畿議政府甲)、尹相炫(大國家黨,仁川南區乙)、朴商五(自民聯,漢城陽川甲)等候選人和民主黨比例代表候選人排名靠後的崔俊鎬等4人。

在與開放的我們党當選議員禹相虎的競爭中以1895票之差敗北的李性憲分別對當選議員和相應地區選舉管理委員會提起了當選無效和選舉無效訴訟。因此訴訟案件共計7件。(比例代表排名靠後者的訴訟共計1件)

大法院表示,在上述當事人中,朴基億候選人因9票之差落選,所以要求重新驗票,而其他候選人以當選議員違反《選舉法》或漏報財産及記錄虛假學歷等情況影響了當選和落選爲由提起了訴訟。

4名民主黨比例代表候選人以比例代表選定過程不正當爲由,以中央選舉管理委員會爲物件提起了選舉無效訴訟。

大法院接受樸基億的保留投票箱的申請,並對地區區投票箱採取了保留措施,而且還計劃本周進行首次辯論,確定重新驗票期限。



李秀衡 sooh@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