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議會選舉市民團體”和“2004換水國民連帶”分別公佈了208名落選物件名單和54名當選物件名單。但是從彈劾案參半與否是主要選定標準來看,這一名單將很難得到國民的共識。
據很多民意調查結果顯示,60~70%的國民反對彈核,這是事實。但是評價某一議員是選民進行綜合判斷的事情,並非市民團體以彈劾爲由對其進行落選運動的事情。如果在野黨全體現役議員屬於落選物件,那麽選舉還有何意義?這與乾脆一開始就選執政黨議員的話並無二致。
實際上,曾贊成彈劾案的現役議員無一例外地全部列入落選物件名單,所以在當選物件名單中根本找不到一人。因此,無論有何理由,這一情況只能有利於將此次議會選舉推向“彈劾審判場”的開放的我們黨。
這一情況從列入名單上的各党候選人的人數上也可以清楚地瞭解到。以落選物件爲例,大國家黨和民主黨分別爲100人和52人,但是開放的我們黨卻只有10人。與此相反,在當選物件中,開放的我們黨爲36人,而大國家黨和民主黨只有2~3人而已。
即使沒有此類情況,也有很多人擔心因陷於彈劾事態,人物及政策的較量正在消失。在這種情況下,理應站在中立立場評價個別議員的議政活動等找回議會選舉的本來面貌的市民團體有必要回頭看一看是不是正在犯下有可能助長“無條件投票”的愚蠢的錯誤。
無需解釋,市民團體的生命是非黨派性。參加議會選舉運動的團體應該銘記,將這一基本原則抛在腦後,傾向于某一方的本身就是“自我否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