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上月12日選舉法修改案施行以後,對違反選舉法的管制發生較大的變化。特別是由於施行以獎金的形式最高可得到非法交易金額的50倍的金額的獎金制的施行,使普通選民的舉報率明顯增加。
據本報從中央選管委獲得的“第17屆議會選舉識別手段管理狀況資料”(2004年1月1日-3月30日),由普通選民和內部舉報者舉報的違反選舉法的案件達595件,占全部舉報案2305件的25.8%。僅次於選管委的檢舉件數(694件,30.1%)。
內部舉報者的舉報數量逐漸增加是在此次議會選舉中出現的最大亮點。
截至2日,選管委已經對49件舉報案支付了1.1億韓元的獎金。2日,選管委有關人士透露,“由於爲舉報者的身份保密,對確切的資料無法對外公佈,但共49件舉報案中,內部舉報件數約占20%。”他進一步表示,“雖然在第16屆議會選舉時也支付了象徵性的獎金,但內部舉報卻一件也沒發生。”
選管委對此解釋說,“在這屆議會選舉中,對秘密收受錢物的選民進行了舉報,至今爲止已處罰的7800萬韓元也是內部舉報帶來的成果。”
據有關分析,內部舉報者增加的原因在於除了發放獎金外,還有參與各黨公平競選過程的黨內人士的舉報,並且是主要因素。這與在第16屆議會選舉時對候選人違反選舉法行爲的舉報主要來自于對方黨派的現象相比,具有很大的反差。
據瞭解,在內部舉報者中,大多數爲已失去當選可能性的候選人的親信。對此選管委有關人士解釋說,似乎是出於“與其幫助無希望當選的候選人,不如拿到獎金”的心態下做出的行動。
選管委預計,確定完當選人後內部舉報現象將依然不斷。因爲,雖然對選舉做出貢獻,但沒得到應有的待遇的參與選舉活動的人士只要進行選舉結果爲無效的舉報,就能得到1億韓元的追加獎金。
Min-Hyuk Park mhpark@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