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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姜锦远一案仅仅是个人不正之风问题?

[社论]姜锦远一案仅仅是个人不正之风问题?

Posted December. 02, 2003 23:59   

日前,检察机关以渎职、逃税等个人违法嫌疑对昌信纤维总裁姜锦远申请了拘捕令,而未将姜锦远对卢武铉亲信借钱和向卢阵营提供政治资金一事列入调查范围之内。由于检察机关故意漏掉卢武铉及其亲信有可能牵连的部分,将难以回避“为平息舆论的表面调查”的疑惑。

检察机关应彻底查明姜锦远挪用50亿韩元公司资金到底用在了何处。姜锦远曾说:“在举行大选时,我用常人难以想象的方法帮助了卢武铉。”检察机关的当务之急是查明姜锦远到底如何筹集资金,以何种方式帮助了卢武铉。如果姜锦远提供资金的对象只有李基明和宣锋术二人,又何来“常人难以想象的方法”?

期间,姜锦远声称是已是“政权内第一在野党领袖”。但如果检察机关所提出的疑惑属实,姜锦远将难以回避这样的谴责:归根结底,姜锦远也是为了确保能够扩大自己的事业、掩盖不正之风的挡箭牌,刻意接近了执政势力。

一直以来,姜锦远不断公开发表了似乎自己介入青瓦台人事的发言,甚至还毫不犹豫地说:“如果我开口,很多人会被牵连。”一介中小企业的总裁,居然如此口出狂言,甚至被人称之为“小总统”,其中必然有某种特别的原因。因此,将调查范围局限在“个人不正之风”的做法是难以令国民信服的。

卢武铉一票否决了国会已经通过的亲信不正之风特检法案,而随着姜锦远的不正之风嫌疑逐渐浮出水面,否决特检法案的理由变得更加缺乏说服力。如果在野党未曾追究总统亲信不正之风疑惑,也许检察机关对卢武铉的长期赞助者姜锦远的调查根本无法发展到今天的地步。

综上所述,可以说检察机关的调查才真正拉开了帷幕。检察机关应彻底调查的是,在卢武铉的亲信中都有谁收受了姜锦远的资金、收受了多少、用在何处,而这些是否与姜锦远的个人不正之风问题有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