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明年起將引入“規章制度總量管理制”。根據該制度,在制定新的規章制度時必須廢除同等數量規章制度。另外,規章制度改革委員會還將嚴懲那些已經接到規章制度改革的通知但拒不執行的公務員。
13日,總統下設規章制度改革委員會在青瓦台舉行了由盧武鉉總統主持的“國政課題會議”,彙報了以上述內容爲重點的“參與政府規章制度改革促進計劃”。
規章制度改革委員會共同委員長安文錫在會議上表示,“今年,政府機關的規章制度廢除率只有3%,其中核心的規章制度仍然沒有得到整頓。我們計劃在今後3年內改善規章制度的數量和質量,使其水平高於其他競爭國。”
規章制度改革委員會爲了控制新增規章制度數量,決定在年底引入規章制度總量制。如果要設立新的規章制度,根據規章制度的上限,要義務性地廢除已有的規章制度。
中央行政機關要在4年內整頓全部的規章制度,如果已有規章制的10%不能證明其存在的必要性,就應採取原則上廢除的“零標準”方法。與此同時,將大幅擴大規章制度的期限制(特別原因除外)。
規章制度改革委員會計劃與政府革新地方分權委員會、防止腐敗委員會、處理國民苦衷委員會組成“促進規章制度改革協定會”,改善行政機關的內部規章制度。
李鍾焄 taylor55@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