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正在推進以下方案,即,對擁有3套以上住房的人,以後在出售住房時將徵收82.5%的轉讓所得稅,取消對長期擁有住宅的人的特別減免優惠。9日,據財政經濟部透露,爲防止出現房地産投機,康奉均(開放的我們黨)等12名議員7日向國會提交了以上述內容爲主的所得稅、法人稅及徵稅特例限制法修改案。
修改案規定,目前出售擁有時間超過3年的住房,則在徵稅標準上減免10~30%(長期擁有特別減免)的轉讓差價,但從明年開始,1戶3套住房以上者不屬於該優惠物件。
但是目前擁有3套以上住房的人,到明年年底爲止,出售住房可以享受現行特別減免優惠。
優先適用轉讓稅浮動稅率(15%)的物件是,在以實際交易價格徵收轉讓稅的漢城江南地區等投機地區擁有住房且屬於1戶擁有2套以上住房者。
雖然現行所得稅法中也明文規定了浮動稅率,但是此次修改案具體規定了包括投機地區的住房在內,擁有2套以上住房者優先適用浮動稅率。也就是說,在非投機地區擁有2套以上住房者不屬於優先適用物件。
修改案對註冊爲住房買賣業者的個人出售房屋所出現的差價規定,雖然迄今爲止是以綜合所得稅率(9~36%)徵收稅金,但以後將適用轉讓稅率。
另外,對法人的住房轉讓差價,除徵收普通法人稅(5%,27%)外,還要增收30%的法人稅。
高其呈 koh@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