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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將針對多住宅者上調20%的擁有稅

Posted October. 31, 2003 22:46   

有關政策將推進有關上調住宅擁有稅的方案。即,從2005年起,如果那些一戶擁有2套公寓以上的房主本人長期空置房屋,將徵收綜合房地産稅,而稅金將達到目前財産稅的20倍以上。例如,在漢城江南區道穀洞TOWER PALACE擁有一套35坪的房屋,但本人並不住在這一房屋,就必須繳納524萬元的綜合房地産稅,這比今年水平(28萬元)要高出18倍之多。

另外自明年開始,漢城江南區附近的房地産所有稅(包括財産稅和綜合土地稅)將會漲到今年水平2—3倍,以江南區大峙洞銀馬公寓一31平米房屋爲例,其所有稅就會從今年的27萬1000元漲至明年的56萬8000元,這足足漲了2倍以上。

31日,政府在漢城中區明洞銀行會館召開“房地産擁有稅改革促進委員會”時討論了上述方案。

另外,政府從明年7月份起增收財産稅時,對公寓徵收稅金的加減算率—從現在的“以面積計算”的標準改變爲以房屋的“市場價格”標準。

同時,政府還將進一步探討關於把加減算率的最高值從現在的60%提高至100%等問題。

政府計劃把從明年10月起增收的綜合土地稅課標現實化率比今年提高出3個百分點,使其達到全國平均的39.1%的水平。這樣一來,漢城江南地區綜合土地稅的課標也會隨課標現實化率的上升而提高34~52%。

這個時間表將比當初政府預想的徵收綜合房地産稅的計劃足足提前了1年,將於2005年開始實行。

特別是,這一政策不僅適用於土地擁有者,而且還適用於那些一戶擁有2套以上公寓的房地産擁有者,對後者將會造成沈重的稅務負擔。

爲此,政府正在討論以下3個方案:△根據全國房屋的所有權情況,對所有者適用累進稅率徵稅方式△對房屋所有者並不居住的房屋,以累進稅率或最高稅率(7%)徵收高額稅金△把房屋和土地疊加計算,對所有者索取高稅金等。

另外,政府在研究這一方案的過程中考慮要把最高稅率相應地小幅降低。

政府計劃,將以下情況排除在課稅物件之外:△一戶擁有1套公寓者出租自己的房屋,且住在他人住處△因接受遺産,瞬間成爲多住宅的所有者△長期對外出租的商業性房屋△單身公寓等小型房屋△位於邑、面等地區農村、魚村的房屋等。

政府計劃明年上半期確定高稅體制,如果在下半年通過國會,就從2005年10月開始徵收綜合房地産稅。



宋眞洽 高其呈 jinhup@donga.com koh@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