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to contents

不兌現的“按揭貸款約定”

Posted October. 31, 2003 22:50   

隨著銀行決定減少住宅擔保貸款額,住宅建設行業進入了非常時期。雖然房地産公司銷售公寓的同時向訂購者承諾提供按揭貸款服務,但是目前的貸款比率比當初減少了許多,因此,房地産公司無法兌現承諾。

根據10.29房地産對策,從31日開始,公寓的按揭貸款比率將從銷售價的50%下降到40%,寫字樓的按揭貸款比率從40%下降到了30%。另據悉,一直以來得到30%按揭貸款的商家將不再是擔保貸款物件。

商業銀行有關人士表示:“雖然是否提供按揭貸款取決於銀行,但因這一對策的出臺,比率將更爲減少。對有些商家有可能根本不提供貸款。”

問題的關鍵是,向訂購者承諾提供按揭貸款服務的房地産公司無法提供相應的貸款。從消費者的角度來看,減少的貸款比率就是增加的資金負擔比率。

實際上,一山和盆堂的寫字樓銷售過程中出現了這樣的例子。一山的一家寫字樓開發企業本來說好向訂購者提供銷售價格70%的按揭貸款服務,但是由於最近銀行支行把貸款比率下降到了40%,因此,訂購者需要多準備30%的資金。

隨著每套房屋增加了30%的資金負擔,爲了做租房生意而購買好幾套寫字樓的商人不能及時償還銷售貸款的事情也頻頻發生。

因此,訂購者向房地産公司提出抗議,但是房地産公司也拿不出什麽很好的解決方案。

A建設常務金某表示:“因爲銀行沒有表示貸款承諾的情況下,房地産公司以提供中途貸款服務爲前提進行了房屋銷售,因此,導致了這種局面。因爲這種承諾並未在合同書上明確寫明,房地産公司也不負法律責任,但卻失去了信譽。”

按揭貸款是指,除了合約金和剩餘資金以外的資金,通常占轉讓價格的60~70%。本應是訂購者所交納的資金,但是自從外匯危機之後爲了提高房地産公司的轉讓成果,因此,提供貸款服務成爲了普及化。



金昌源 changkim@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