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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經合協定將從今天起正式生效

Posted August. 17, 2003 21:41   

政府以18日起正式生效的南北經合協定爲契機,決定推進南方對北投資企業在從南北合作基金取得貸款時,可將投資到北韓的資産作爲擔保的方案。另外,政府還決定引入因北韓核問題之類的責任不在於事業者的政治因素導致對北投資企業受到損失時,由政府利用南北合作基金予以補償的“損失補助制”。

統一部負責人17日稱:“我們得出了這樣一個結論:通過與(現代峨山等)企業進行協商的方式落實這兩種措施,對北投資將會增長。我們將與政府部門進行協商後修改南北合作基金的相關規定及具體規定。”該負責人還稱:“在規定可將投資資産視爲貸款擔保後,對北投資企業將可以很容易地得到貸款,損失補助制度會使舉棋不定的企業儘快做出投資決定。因此,此舉將使經合事業進一步活躍起來。”

另外,經合協議書將於18日在板門店以南北雙方交換協定通知文的方式正式宣告生效。其主要內容爲,防止雙重課稅、投資保障、商社糾紛協調程式、清算結算等。南北雙方在2000年末舉行的第4次南北部長級會談中正式簽署了該協議書,但由於雙方國會過於拖延(我方於今年6月批准,北方於7月批准),時隔2年零8個月才得以正式生效。



金昇鍊 srkim@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