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行婚禮後,未進行結婚登記的夫妻日益增多。最近,以“同居”爲題材的電視連續劇頗受觀衆青睞,社會對同居和“事實婚姻”的關心日益提高,所以,舉行婚禮,但不希望成爲法定夫妻的現象呈擴散趨勢。
事實婚姻與令人看不起的同居不同,除法定身份外,與真正夫妻幾乎一模一樣,所以,最近逐漸成爲年輕人喜歡的結婚方式。
特別是推遲結婚登記的事實婚姻關係,從再婚夫妻的情況來看,其比例非常高。
雖然目前還沒有對事實婚姻的確切統計,但從結婚資訊企業或家庭法律事務所的資料推算,舉行婚禮後,1~2年內不進行結婚登記的夫妻占50%左右。
結婚資訊企業DUO的再婚管理組組長金相玟(女,38歲)表示:“因事實婚姻而歸類到再婚人群的人今年比往年增加了30%左右,達到200人。”
另外,該公司在今年4月以304名30多歲的希望再婚者爲物件進行了調查,其中回答:“新婚旅行回來後立即登記”的人只有36%(110人)。
據家庭法律事務所透露,爲進行針對相當於依法離婚的“解除事實婚姻”的法律諮詢,每年有200多對事實婚姻夫妻前來諮詢。
事實婚姻熱潮是爲減少必須進行結婚登記才能成立的法定婚姻帶來的負擔的年輕一代的心理所反映出的社會現象。即,他們以在戶籍上留下離婚經歷會成爲負擔爲由,逃避結婚登記。
去年年初結婚的公司職員李某(女,27歲)聽到朋友的“不應這麽快進行結婚登記”等勸告,推遲了“去區廳辦理的事情”。但由於性格差異,與丈夫出現了矛盾,所以,她根據周圍人的勸告“不管怎樣戶籍上不會留下紅線……”,1年多後與丈夫分道揚鑣。
另外,上月結婚的公司職員朴某(女,29歲)稱:“在一起生活的過程中,可能會發生很多事情,所以暫時推遲了結婚登記。”“不僅是我,有很多年輕夫妻都推遲結婚登記。”
但是也有人指出,由於事實婚姻關係的相互責任感和約束力較弱,所以,在婚姻生活中出現困難時,比起共同解決,更容易出現以“分手”的方式解決問題的風氣。
法務法人瑞石公司律師李賢宰指出:“最近事實婚姻呈擴散趨勢,似乎是毫無責任感和缺乏相互關懷的時代風氣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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