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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廳將集中調查大股東贈與稅

Posted January. 15, 2003 22:30   

國稅廳決定對去年從上市企業大股東受贈股份的企業主第二、第三代是否如實申報並繳納贈與稅,進行集中調查。

國稅廳有關負責人15日表示:“爲了防止富有階層以偷稅漏稅方式進行財産繼承,做出了這一決定。”

國稅廳爲此計劃,對從證券交易所和KOSDAQ委員會接到的相關企業的股份公示資料和他們向稅務當局申報的內容,進行比較調查並確認是否在繼承過程中存在偷稅漏稅行爲。國稅廳還打算調查,預定將在今年3月進行的法人稅申報中個別法人提交的股份變更狀況。

據此計劃,曾於去年10月股價暴跌時把股份集中贈給大股東第二代的各企業將成爲主要調查物件。

據國稅廳和證券部門透露,TAEYOUNG名譽總裁尹世榮曾於去年10月中旬贈給其子SBSI代表尹碩敏105.7123股TAEYOUNG股份。金剛高麗化工名譽總裁鄭相永也在同月向金剛高麗化工總裁鄭夢進、專務鄭夢翼、金剛綜合建設副總經理鄭夢烈分別贈與了38萬股、18萬股、9萬股。

國稅廳負責人表示:“從親屬等有特殊關係的人受贈財産時,必須從受贈之日起3個月內申報稅務當局。有管轄權的各稅務署經全面分析申報內容,如發現未申報部分,將追加課以20%贈與稅的加算稅。”



宋眞洽 jinhup@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