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京畿高陽市政府分別投資1000億韓元和1500億韓元,正在建設兩所文化中心。高陽市政府原定的文化中心的用途爲歌劇演出和其他公演場所,但正推進用作電視臺的大衆歌曲節目錄製場所的方案,因此有人指出“這是拿稅款建設電視臺”,故而引發了爭論。
▽轉變爲電視臺=高陽市政府曾於去年10月向MBC和SBC發出公文詢問了在文化中心(正在建設)舉行公演的演出類型和次數。對此兩家電視臺分別回答,可以每年舉行66回、50多回公演。MBC表示可以進行30回《流行演唱會》、25回《音樂基地》、《當紅歌星特別節目》、年末頒獎儀式等大衆歌曲節目的演出,SBS表示可以演出《流行歌曲》、《家庭主婦爲物件的音樂》、《流行歌曲大獎》等節目。
如果考慮每一節目的製作時間需有3、4天,那麽可以推測,文化中心全年都要用於電視節目的製作。
據悉,甚至兩家電視臺的音響及照明負責人參與了文化中心的建設過程,並向市政府提出了意見,而且市政府打算積極採納他們的意見。
市政府有關負責人表示:“在不破壞原定目的情況下,打算採取把部分設備設計成適合電視臺使用的方案。目前除了租給電視臺以外,還沒有其他用途上的方案。”
預定2005年竣工的一山文化中心把利用範圍定爲,歌劇院(2000席以上規模)、音樂會場(1500席)、實驗劇場等大規模專門公演場所。
將於今年7月竣工的德陽文化體育中心,打算與文藝會館(1500席以上)、文化中心(450席)、運動場等文化設施一起投資520億韓元,建設滑冰場和游泳館、體育館等便民設施。
▽專家意見=文化企劃師薑駿赫(56歲)表示:“不考慮居民文化需求而建設大文化中心,而且有違原定目的,用於電視臺的電視節目製作是不能理解的事情。如果年均公演超過100回,那爲什麽不由電視臺投資,卻拿稅款建設?”
還有,曾於去年11月參加文化中心建立諮詢團會議的一位人士表示:“奇怪的是電視臺負責人也參加了這個會議。”並指出:“應該從現開始減少建築規模,並應把預算投入到活躍地區文化的事業當中。”
▽高陽市政府的辯駁=市政府解釋稱,從現實角度出發,認爲很難在文化中心舉行歌劇或音樂會等公演,所以爲了降低損失,正尋找租給電視臺的方案。還表示,不會把文化中心完全變成電視臺專用設施,而在實現原定目的的同時適當追加適合電視臺的一些功能。
市政府高層負責人表示:“對文化中心的利用方案尚未做出最後決定,爲了使文化中心成爲便民設施,將委託專門機關並諮詢地區文化人士,並推進文化中心的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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