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調查,4月15日中國國際航空公司客機在慶南金海墜落的事故原因並非機體缺陷,而是飛機駕駛員的過失等主觀因素。
25日,韓國建設交通部航空事故調查委員會(簡稱事故調查委)在釜山朝鮮海濱大酒店召開了有中國民航總局、美國國家交通安全委員會(NTSB)、波音公司、中國國際航空公司、遇難者家屬等參加的聽證會,發表了上述《事實調查報告書》。
事故調查委計劃,根據在聽證會中採納的意見和證人證詞,經過進一步調查,于明年6月末發表最終報告書和事故原因。
據事故調查委透露,出事飛機CA129航班的機長吳新祿(31歲)在事故發生前,共有4次起降金海機場的經驗,但旋回著陸是第一次。
在金海機場,如果天氣情況良好,就從機場南邊到北面進行在新跑道著陸的“直線著陸”。但如果天氣情況不好,則需要從機場北部向南部用“旋回著陸”方式在舊跑道上著陸。
據調查,吳新祿未遵守在“旋回著陸”時應看著跑道及跑道周圍地面物體著陸的飛行程式,而且沒能準確掌握飛行位置。
經確認,在他駕駛飛機著陸時,曾先後6次收到副駕駛員的“快速旋回,不要太慢”、“注意高度”等安全、危險警報,而且錯失了飛機可正常降落的旋回飛行時機。
此外,事故調查委還透露,雖然已確認事發當時金海機場控制塔工作人員未能聽到安全高度警報裝置(MSAW)發出的4次危險警報的事實,但這與事故並無直接關係。
另外,事故調查委還稱,在機體結構、引擎、系統等部位並未發現可導致事故的異常迹象。
黃在成 jsonhng@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