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to contents

對南方居民的新義州特區訪問,採取何種措施?

對南方居民的新義州特區訪問,採取何種措施?

Posted September. 27, 2002 23:29   

隨著新義州特別行政區運營方向的明確,爲我國居民訪問新義州做準備,政府也開始著手做各種法律性、政策性研究工作。

首先有必要整理我國國民應不應該根據既定的南北交流合作法辦理訪北程式,還是像出入香港一樣應該來去自由。這是因爲新義州帶有“北韓中的外國”性質。

但是,政府決定在新義州特區的詳細法令出臺之前,仍沿用現行的南北交流合作法。這說明即使是“特殊地區”,還是把新義州地區看作北韓,把新義州居民看作北韓居民。這是因爲,在還未掌握北韓如何運營新義州特區的情況下,我們先更改法律,不僅不符合道理,而且按現行法律不能只對新義州地區不適用我國法律。

政府只是想暫時研究出幾種“運營妙計”而已。

首先,不能象按現行的交流合作法那樣嚴格,封閉性地運營對北韓的訪問及接觸北韓居民申請制度,所以有必要改善。這是出於如下的判斷:新義州特區是無簽證地區,再加上因工作需要長期居住的可能性也高。出於這個考慮有必要對在此地區工作的人員採取另行措施。既考慮南北經協實績後,把一直以來只發給一部分企業人的“隨時訪北證明書”,也向新義州特區訪問者簽發,且正研究把批准期限比現行3年延長的方法。

而且,也可以假定我國國民長期居住在新義州,按特區法也可以取得特區居民地位的時情況。也有可能被選爲立法議員。但是在這種情況下,比法律性接近更有必要的是政策性和政治性判斷,並據此準備後續措施-這就是專家們的意見。

若是企業,也很複雜。我國企業與進入新義州的外國企業合作時,是否應該把這個外國企業看作北韓企業並作爲交流合作法中的合作事業物件等要研究問題不是一兩個。

政府有關負責人說:“今後打算觀察北韓的特區運營方向,再準備合適的綜合對策”,“看來暫時只能根據具體情況研究決定“



金影植 spear@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