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廳基準市價超過3億韓元的公寓財産稅將大幅增加,上漲率將在50%以內。
政府決定,最快於4日召開財政經濟部、行政自治部、建設交通部、教育人力資源部、地方自治團體等部門參加的對策會議,發表包括集中提高首都地區高級公寓財産稅內容的穩定房地産市場綜合對策。
3日,副總理兼財政經濟部長官田允喆表示:“將最大限度地動員行政力量,以防止出現房地産投機現象。”“最近也將在5日出臺強有力的扼制房地産投機對策。”
特別是田副總理還稱:“如果提高房地産所有稅,則可以降低確保房地産的欲望,所以具有扼制投機活動的效果。”
與此相關,財政經濟部和行政自治部負責人表示:“如果一下子提高全國的財産稅徵收標準,則將出現巨大的徵稅阻力。”“將通過調整特定建築加減率,選擇性地提高財産稅。”
特定建築加減率是制定財産稅徵收標準——市價標準額時,追加△基準市價爲3億韓元以上4億韓元以下的共同住宅爲2%,△基準市價爲4億韓元以上5億韓元以下的共同住宅爲5%,△基準市價超過5億韓元的公寓爲10%的制度。
同時,政府正在研究擴大位於公佈市價高的地區的公寓和位於公佈市價低的地區的公寓之間的徵收標準差距的方案。
由於目前的上述差距只有5%,所以根本無法反映公示地價的差異。住宅用土地公示價格的全國最高值和最低值之間相差7250倍。
政府還決定分階段提高共同適用於財産稅徵收標準的新建築物的基準價格,提高財産稅徵收標準現實化的比例。
金光賢 千光巖 kkh@donga.com iam@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