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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經濟》監查報告書上並未記錄交易內容

《每日經濟》監查報告書上並未記錄交易內容

Posted August. 19, 2002 22:14   

據新任代總理張大煥解釋,曾貸款38.9億韓元,並於1993年創建每日經濟電視臺(MBN)時,爲了確保大股東的股份,將這些貸款用於償還從《每日經濟》處借的臨時支付金。但經確認,在應該義務性地公開臨時支付金交易明細的《每日經濟》監查報告書上,並未發現這些內容。

19日,據對金融監督院電子公告系統公開的《每日經濟》監查報告書(2001年度)進行確認的結果顯示,張代總理與《每日經濟》之間根本不存在出售及購買或債權及債務關係。

根據現行的《關於外部監查法》的企業會計標準,若股份制企業與所有主及其親屬、經營陣容等特殊負責人具有主要交易關係,就必須在監查報告書上的《對財務製錶的注釋》欄裏予以公開。

既然張代總理解釋說,從Woori銀行處得到貸款,並償還《每日經濟》的臨時支付金是在今年3月份的事情,那麽在尚保存債權、債務關係的去年的監查報告書上,自然應該記錄張代總理與《每日經濟》之間的交易關係。

當天,金融監督院的一位負責人表示:“既然張代總理所借的臨時支付金的期限爲9年,加上其金額是達到38.9億韓元的鉅額,那麽在監查報告書上就必須公開主要的交易內容。”

有些人則根據在監查報告書上未記錄有關臨時支付金的交易內容的事實,提出了張代總理很有可能將貸款用於其他用途的疑惑。

註冊會計師S氏(31歲)表示:“像《每日經濟》這樣大的公司,僞裝操作監查報告書並非是件容易的事。”“這裏不能排除將這一貸款用於償還臨時支付金以外的其他用途的可能性。”

就此,張代總理方面通過《每日經濟》表示:“除了對自1993年創建每日經濟電視臺以後,利用《每日經濟》的臨時支付金確保股份的事實以外,對更準確的確保股份時間或是否適用利息等問題,則無可奉告。”“所有問題將在聽證會上予以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