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日本貸款企業在韓國國內營業上所需資金的87%不是在日本而是在韓國國內籌措的。已得到確認,尤其是在國內籌措的半數以上的資金來自個人放貸主之手。
18日,據金融監督院的調查結果顯示,截止到6月末,在國內經營的A&Ointernational、 Progress 、Happy lady等11家日本貸款企業的貸出款金額爲8800億韓元。
據悉,上述日本貸款企業,除出資款385億韓元和日本當地的借入款723億韓元外,剩餘的7692億韓元全部是在國內借款而籌措的。按國內資金籌措處劃分如下:△個人放貸主4381億韓元△29家相互儲蓄銀行2456億韓元△漢城銀行、ING銀行等7家銀行463億韓元△信用卡分期支付金融公司等8家借貸專門企業332億韓元△綜合金融公司60億韓元。
日本貸款企業在國家制度下的金融公司和私人放貸市場上分別以年利15~18%和20%借款後,以90~100%的高利貸款給普通百姓。這等於是國內金融公司由於未能找到適當的資金運用處,所以選擇了較安全的日本貸款企業,私人放貸業主也未能建立完善的審查能力,所以選擇了輕鬆的方法。
金融監督院認爲,如果隨著實行《貸款業法》,查找不正當債券的行爲被禁止,並且向借款行業適用上限爲年利70%,則日本貸款企業的經營將大幅減少。
因此,金融監督院向各金融公司下達公文要求自我控制對貸款企業的出貸,同時計劃 通過修改《相互儲蓄銀行法》,阻止對貸款企業的偏重信貸。
金斗英 nirvana1@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