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韓國技術能力的評價=在美國奧的斯公司於1999年年末接管LG産電的電梯部門的當時,曾在公司員工之間傳聞奧的斯公司將封閉韓國的研究中心。在美國、德國、西班牙、日本等四處設有R&D(研發)中心的奧的斯公司,當時具備了將這四個研究中心開發出的技術提供給全球當地法人的體系。因此,關閉韓國R&D中心的大門就將能夠節約年數十億韓元的經費。而奧的斯公司在接管LG産電前夕,也曾擬定過《韓國技術不可能流通於世界舞臺》的內部報告書。
不過,奧的斯公司在接管工作結束後進行整頓組織的過程中,發現了積累在研究中心的技術水準出乎意料地出色的事實,最終做出了維持韓國的研究中心的決定。
此後,LG奧的斯便開發研製出防止安全事故的安全門系統及減少電梯震動且提高舒適感的滑道滑輪等各種尖端技術,開始向美國、歐洲等地出口。
LG奧的斯R&D研究所所長徐鍾好常務解釋稱:“去年11月,奧的斯公司將韓國R&D指定爲世界第五個全球化R&D中心,並于每年向韓國R&D援助100億韓元的開發研究費用。”
△技術開發程式上的先進化=自瑞典富豪公司于1987年7月接管三星重工業的機械事業部門而創立韓國富豪建設機械公司後,R&D中心的業務程式開始進行了更改。即,對技術開發的必要性經幾個階段進行徹底的研究,以致使R&D中心必須對公司效益做出貢獻。
研究所在著手進行技術開發前,就應提出可行性研究報告,並得到總公司經營組的技術開發認可。若開發研製出試産品,又要接受世界各地的各富豪當地法人的營銷、售後服務等各領域專家們的指點。在進入批量生産前,還要得到總公司理事會的最終認可。雖然意識決定過程比過去延長了二、三個月,但最終能夠開發出只對公司創利的技術。
該公司R&D中心陳鍾彥理事提醒道:“由於過去只是根據研究所和經營組的即興判斷開發出未考慮市場情況和生産現場的技術,因此未能對公司創利帶來多少幫助,故被埋沒的情況時有發生。”
△將總公司的研究所搬至韓國=霍尼韋爾公司是在宇宙航空、汽車、大廈等自動控制設備領域排名世界第一位的企業。該公司方面表示:“由於韓國的高級人力豐富,且R&D基礎設施結構又非常完善。”並於今年1月將位於明尼阿波利斯的R&D中心搬至韓國。
該公司專務李承信表示:“韓國的高級研究人才的報酬爲年3.5萬~4萬美元,這僅僅是美國或歐洲的70%水準。”,“雖然人工費很低,但其産品開發能力卻不比先進國家差。”資訊技術(IT)基礎設施結構的完善,加上各大學或研究機構的質量水準又高,也是霍尼韋爾公司將R&D中心轉移至韓國的重要因素之一。
李專務還補充道:“美國的其他各企業,正十分關注霍尼韋爾公司轉移研究所至韓國之事。”,“將根據霍尼韋爾研究中心的成功與否,將研究中心轉移至韓國的企業估計還會增加。”
問題是,決不能自以爲“跨國企業R&D中心轉移的最終目的地是韓國”的事實。
韓國摩托羅拉公司的鄭甲槿專務表示:“既然各跨國企業將R&D中心轉移至韓國,就沒有理由不能將R&D中心轉移至人工費更爲低廉的中國。”,“因此,爲了在技術領域保持絕對的優勢,政府和各民間團體有必要做出不懈的努力。”
higgledy@donga.com changkim@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