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6.29”西海交戰爲導火索,圍繞著金大中政府的陽光政策的正展開著激烈的攻防戰。曾經稱之爲“和平統一之夥伴” 的金正日麾下的北韓軍部卻悍然向我國發動突然襲擊,造成我方20餘人傷亡。在這種令人無比震驚的事件發生後,我國人民感到震驚、憤怒以及被背叛,也是自然的事情。而且對於政府對韓政策基調的陽光政策引發一場爭論也將不可避免。
但是就像大部分其他問題一樣,這次有關陽光政策的爭論仍然沒有致力於通過理性的討論找到使北韓道歉的方法或提出其他政策方案,而是陷入我們自己人之間的黑白之爭,徒然使內部矛盾深化。
爲了能夠正確有效地對陽光政策進行討論,我想提醒這個政策的擁護者和反對者一個不容忽視的事實。那就是,我們的對北和平共存政策已經是20世紀70年代初開始的事了,而以經濟支援爲主要內容的對北合作政策則是從80年代開始實施到現在的。
在本屆政府執政以後被叫作“對北包容政策”,也叫作“陽光政策”的對北和解合作政策是以樸正熙政權中期的70年8月,朴總統發表的“和平統一構想宣言”和72年簽訂的7.4南北共同聲明爲主要內容演化而來的。在全鬥煥、盧泰愚政府執政時,開展了更爲積極的對北接觸,84年舉辦南北經濟會談,90年制訂《南北交流合作法》,91年簽訂了歷史性的南北基本協議書,取得了相當多的成果。而金泳三政府甫一上臺,更是不顧輿論反對,極力促成了非轉向長期囚李仁謀遣送北韓一事,努力推行對北和解政策。他還曾與金日成共同決定舉行首腦會談,但由於後者的死亡不了了之。
所有這些,都是通過對北韓的接觸和支援而企圖達到促使北韓變化態度的政策,即陽光政策。
“陽光政策”這個詞,與“大哥論”一樣,是很早以前就開始使用的表達方式了。95年10月,當時金泳三政府執政,發生了忠南扶餘發現武裝共黨事件。現在積極支援DJ(金大中)的陽光政策的某報紙當時在社論中寫道:“在扶余發現武裝間諜,(中略)這個事件也提醒了我們,我們的對北認識局限在‘陽光論’或‘大哥論’上,是多麽天真啊。”
這樣的事實說明兩個問題,第一,“陽光政策”決不是金大中的發明或專利,第二,除李承晚政權之外,歷屆政府也決沒有執著於“強風政權”。所以,現在的問題是金大中陽光政策中的原則和方法,而不是陽光政策本身。
核心問題是,金大中的陽光政策在確保穩固的安保局面,促使北韓發生改變,改善南北關係等方面到底取得了多大的進展?
本次的西海事件是北韓出於使北方警戒線失去作用,甚至使其成爲外交焦點而進行的武力挑釁,還是出於其他意圖,尚且不得而知,但是不管因爲什麽理由,金正日政權悍然向我國發動突然襲擊的行爲,說明了目前爲止爲了誘使北韓發生變化而一直不斷向他們做出讓步的金大中陽光政策的局限性和問題。政府和它的支援勢力們不能在這個事實面前故作糊塗。
金大中的陽光政策就像所有其他政策一樣,有它的功績,但也有失誤之處。如果說最大的功績是它促進了民間交流和相互理解的話,那麽最大的問題則出在政府並沒有在國民人克的基礎上推進超政黨的對北政策,而是不分青紅皂白,將批評者統統冠以“反統一勢力”的帽子,強行推行政策的剛愎自用,以及在推行方式上缺少軟性和彈性的問題。其結果是我們也失去了可以隨著情況變化而恰當地行使軟硬兼施的雙面戰術的靈活性。
這都緣于在南北首腦會談上操之過急的金大中陽光政策的僵硬和頑固性。對此,北韓用炮火對我們的經濟支援恩將仇報,而西海交戰事件之後,即使金剛山觀光專案可以繼續,我們是否保留對掙扎在饑餓線上的北韓同胞的口糧供應,也是一個令人矛盾的問題。
雖然本次西海交戰事件明顯是北韓軍部在嚴密策化後進行的突然襲擊,但政府卻認爲,金正日等北韓最高領導層是否介入尚不清楚。
但是,不管是何種情況,金正日都無法擺脫責任。如果想要使北韓道歉,並做出不再重犯的承諾,如果今後想要推行正確有效的對北政策,我們就需要認真討論一下到目前爲止的陽光政策在推行方式上是否有問題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