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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東亞建設公司破產留下的教訓

Posted March. 09, 2001 18:27   

考慮到東亞建設公司破產有可能導致的負面影響﹐法院對東亞建設取消公司處理程序也許是不可避免的選擇。負責對東亞進行調查的會計法人表示﹐與其勉強維持企業的生命﹐不如把公司清理掉。清理掉這個公司還可以具有2000億韓元的價值﹐比讓它勉強生存下去更為有利。因此﹐對法院來說﹐實在沒有其他選擇的余地。正如裁判部所述﹐讓缺乏回生能力的企業靠銀行負債勉強維持生存無異于加重“看不見的利害關係人”即國民的負擔。事實上﹐獲得公共資金援助的銀行向東亞建設公司投入的將近三萬億韓元的資金﹐如今已無影無蹤﹐無法回收。

80年代﹐東亞曾單獨承包利比亞水道工程﹐並由此獲得長足的發展。而今﹐該公司卻處於這種地步﹐這在相當程度上可歸咎于公司總裁崔元碩(音譯)的經營放慢和貪污腐敗。崔氏退出經營之後﹐諸多弊端便暴露無遺。東亞建設有政治權勢為他撐腰﹐官商勾結現象非常嚴重。東亞建設在大企業中排在第10位﹐然而崔氏提供給前總統全斗煥和盧泰愚的賄賂額居然位居第二。

從1988年到1997年﹐崔總裁親自掌握經營權時﹐曾偽造高達數千億韓元的賬目的消息如今已被披露。掌握經營權的大股東為了獲得金融機構的貸款﹐急于夸大企業經營成果。目前﹐金融監督委員會和監察部門已開始對此進行調查。他們應徹底查明真相﹐嚴懲給國民造成嚴重負擔的責任者。

東亞在靠公共資金進入企業經營的改善工作階段之後﹐仍沒有痛定思痛﹐改變態度。債券團所任命的新經營班子則非法籌集資金用于競選活動。前總裁崔氏抓住該把柄﹐就在公司內部自己人的積極配合之下﹐企圖恢復經營權。

讓東亞建設破產也許是最佳選擇﹐然而﹐令人擔懮的是利比亞水道工程。若第二期工程無法正常進行﹐比亞政府就要提出62億美元的賠償要求。中東諸國得益于去年國際油價大幅上漲﹐籌集了足夠的美元﹐隨之﹐該地區的土木工程也大為增加。在此情況下﹐若利比亞水道工程付諸東流﹐會使我國建設企業的對外信任度嚴重受挫﹐進而導致我國建設業的承包率嚴重下降。

目前﹐利比亞水道工程已完成了95%。因此﹐政府應在有關當局的積極合作之下﹐採取儘可能的措施﹐使該工程能夠順利進行﹐並最終得以完成。此外﹐東亞建設持有北韓輕水反應堆合作建設公司20%的股份。政府也應採取適當措施﹐以確保該事業能夠順利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