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年底投入公共資金的韓匯,漢城,平和,光州,濟州及慶南等6家銀行,如果在今年7月的經營改善狀況評估時,達不到個人營業利潤指標,則將再度進行裁員.
這6家銀行与儲備保險公司簽署改善經營合同(MOU)時,明确規定如果在兩次評估時,發現銀行未達到個人營業利潤指標,就必須進行人員結构調整.
目前,國內個人創利最高的是新韓銀行,這家銀行的個人營業利潤已達2億2000万韓元.因此政府要求上述6家銀行在年底前個人營業利潤必須達到1億6000韓元至2億韓元.
上述銀行的工會在提交工會同意書之前,曾經拖延時間,其原因是工會無法接受再度裁員的條件.實際上,去年9月漢城銀行和韓匯銀行就已經分別裁減了650名及1100名員工.
漢城銀行有關人員表示,他們會盡最大的努力來完成MOU指標,因此完成指標的可能性是存在的.但是,政府已表明,在MOU合并為金融控股公司之前,將裁減相當數的人員.因此追加裁員已是不可避免的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