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因為黃長燁發表了批判聲明﹐國家情報院就通知解除他的國情院所屬統一政策研究所理事長職務,並要求其离開國情院的安全之家﹐這是不是心胸狹窄的報復行為﹖實在是另人三思﹗因為﹐97年在黃長燁和金德弘兩人歸順南韓時﹐政府曾經承諾說要保障他們的安全﹐所以﹐現在國家有責任履行這一承諾.
也許國情院認為成問題的不是黃對南北關係的看法﹐而是作為國情院所屬機關的幹部﹐其觀點外漏這一過程.即使是這樣﹐ 在此時就將保護黃的人身安全的等級從國情院的特殊管理體制降低到警察的一般保護﹐是符合安全性和必要性嗎﹖就因為他對北韓的觀點或某些言辭不討國情院的歡心﹐就往下貶人﹐不能不說這是在感情用事﹗
就算他的“北韓觀”不合目前南北關係的時代潮流﹐但是也有值得參考的部份.事實上在經驗和信息分析方面南韓沒有一個勝得過黃的北韓專家.充分利用黃所擁有的“財產”-這種信息﹐不正是國情院的任務嗎﹖
黃﹐金兩人並無其他要求﹐他們希望繼續住在國情院的安全之家﹐只是想解決活動受到限制的問題.他們主張說﹕在來南韓時曾經得到過政府的許諾﹕一方面要保證人身安全﹐另一方面還允許從事為實現北韓的民主化而進行的各項活動﹐現在政府應該信守這個諾言.金還提示說﹕目前的南北交流﹐關係到北韓的生死存亡的問題﹐北韓即使是受點刺激﹐也不會象政府擔懮的那樣﹐就會中斷關係的.
而且應該知道將國情院所屬研究所的理事長和顧問職位交給兩個人是一種優待﹐而因為他們的觀點和政府的政策背道而馳﹐就將兩人解職﹐這等于是剝奪起碼的生活根據.如果認為他們不適合作國情院所屬機關的幹部﹐那麼政府理應為其安排別的職位.
最近﹐國情院不只是在黃長燁的問題上﹐在對北事務上也引起了是是非非.國情院原來的業務是對北韓的監視和處理危機﹐而非協商.在政府內﹐負責與北韓進行對話和協商的部門是統一部或外交部﹐而不是國情院.儘管如此﹐現在竟讓國情院院長林東源站到了對北協商的最前線﹐這是 充分暴露政府的政策不是按照法律和制度擬定﹐而是以人為中心制定的的典型事例.希望下一屆國情院能找回國家情報機關的“本來面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