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決定﹐為配合第二階段金融結構調整﹐將把銀行持有股份擁有限度從現行的4%大幅提高到8∼10%.
財政經濟部25日在漢城明洞的銀行會館召開金融發展審議委員會的銀行分科委員會上﹐討論這種銀行所有制度的改善方向.如果快的話﹐決定于年內修改銀行法.
財經部金融政策局長李鐘九在這次會議上說﹐現行統一的4%的銀行股份持有限度太過死板﹐外國人可持10%的股份﹐本國人與外國人之間存在不正常的反差﹐急需加以改善.
為了銀行結構調整﹐政府應該到2002年底以前處理買入的政府持有的銀行股份.所以在此之前﹐應該改善銀行所有結構制度.
財經部銀行制度科長解釋說﹐由於明年實行儲蓄部份保障制度﹐外國銀行與國內銀行的競爭正越來越激烈.就算是為謀求公平的競爭﹐也有必要增加本國人的擁有限度.
政府如果提高限度﹐就會產生大企業支配金融的懮慮.所以﹐為了防止這種情況的發生﹐就要制訂特別的牽制措施.
崔永海 moneychoi@donga.com






